“感谢法官上门为我解决困难,不然我躺在家里干着急,公司面临停摆的困境,是法官救了我的公司。”3月3日,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感激地对泾源县人民法院法官说。
几个月前,一场车祸改变了被告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生活轨迹,使其身体严重受损,现在家卧床休养。与此同时,原告平凉某公司与该科技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事宜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原告多次尝试与被告沟通解决无果后,向泾源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理案件后,法官在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沟通的过程中,敏锐地察觉到其面临的艰难处境。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决定打破传统办案的时空限制,将调解现场“搬”到被告法定代表人家中。法官首先以拉家常的方式关心被告法定代表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耐心倾听其在车祸发生后的种种艰难,在其紧张情绪逐渐缓和后,向其详细说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原告的诉求。同时,认真倾听被告法定代表人的意见和困难,在调解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给予其一定的宽限和帮助。最后在充分了解双方的想法后,从情、理、法3个维度出发,展开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一方面,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原告说明被告法定代表人遭遇的不幸以及公司目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引导原告换位思考,希望原告能够理解被告的处境,在合理范围内适当作出让步,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实现互利共赢。另一方面,法官向被告法定代表人释明法律规定和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其积极解决。
经过数小时的耐心沟通和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初步的调解意向,被告承诺于2027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欠款,原告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主动放弃一半欠款并自愿承担诉讼费用,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